
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,年休假5天;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,年休假10天; 已滿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
10月1日(星期四)至8日(星期四)放假調休,共8天。 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。
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,年休假5天;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,年休假10天; 已滿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
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》規定:“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;經職工本人同意,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。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,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%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。”
符合條件的職工可向單位申請本年度的年休假。
但用人單位經職工本人同意,也可不安排職工休年假。
職工未休年假期間的工資已經正常發放的,用人單位只需再支付勞動者日工資收入的300%就可以了。
國慶中秋當天加班
有6班工資嗎?
今年,中秋節正好是10月1日,“雙節同過”,下一次“兩節同過”,要再等11年。
但是假期如果要加班,“雙節合一”的情況下,加班費該如何計算呢?
“雙節合一”加班會不會有6倍工資?
根據《勞動法》的相關規定——
10月1日-3日加班:
10月1日-3日為法定休假日,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,不得以調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資;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%另行支付加班工資。
10月4日-8日加班:
10月4日、5日、6日、7日、8日作為休息日或休息日的調休時間——
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,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。
如果不給補休,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%支付加班工資。
注意:
根據加班費的“三要素”——計算基數、計算系數、加班天數來分析考量;
2020年中秋國慶同日加班,依然是上述標準,并沒有疊加到6倍工資。
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,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%的工資報酬;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,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%的工資報酬;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,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%的工資報酬。 因此: 休息日加班:加班費=加班工資計算基數÷21.75÷8×200% 法定日加班:加班費=加班工資計算基數÷21.75÷8×300% 每小時加班工資及=日加班工資÷8
來源:三茅網
徐州外服代理派遣部 陸柳芬 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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